
“违反政治纪律,利用村委办公经费和村集体经济收益支付给本村寺庙香火钱”。近日,博白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那卜镇那卜村党支部书记卢某等6名村干部违反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一案发出通报,直至全县358个村社区,形成了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。
2013年8月,博白县那卜镇那卜村支书卢某和本村其他5名村干部经会议讨论,以本村委辖区的某寺庙在村民之间有影响力、信服力,为更好开展群众工作为由,先后从村经费里面共4次支付香火钱1200元。
那卜村群众对村干部这一做法纷纷议论,认为村干部想利用寺庙来忽悠大家,推卸应付的责任,并将情况反映到下基层走访的纪委工作人员。
“如此不讲政治,必须严肃查处。”博白县纪委监委闻讯立即介入调查。经调查,除查实那卜村支书卢某等用村经费支付香火钱外,还查出他们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发放电话补贴;违反廉洁纪律,用村集体经济收益支付红包钱参加村民喜宴的违纪行为。
来源:广西纪检监察网